我把證據(jù)交給經(jīng)偵科。
陳浩很快被帶走。
這一次,他至少要坐十年。
他父母來找我求情,被我拒之門外。
媽媽知道后,嘆了口氣:
「早看出他不是好東西。」
爸爸更直接:
「該!」
周嶼默默握住我的手:
「都過去了。」
是啊,都過去了。
我和周嶼的婚禮很簡單。
只請了最親近的家人朋友。
在洱海邊,對著蒼山許下誓言。
交換戒指時,他說:
「姜薇,我會用余生補償你錯過的三年。」
我笑著點頭:
「好。」
臺下,媽媽擦著眼淚,爸爸難得地笑了。
連周嶼那個嚴(yán)肅的爸爸,都露出欣慰的表情。
婚后,我開了家法律援助中心。
專門幫助像曾經(jīng)的我一樣蒙冤的人。
周嶼是我的法律顧問,我是他的得力助手。
第一個案子,是個被家暴反殺的女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