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覺睡醒,天色已經(jīng)徹底暗了下來。
方士周整了一下衣服,從靈車中下來。
兩名一星大兵當即護住方士左右。
此時的詭城昏暗一片。
超過五十米就看不清東西了。
在人類社會,燈火往往象征著安全,人處于燈光下會增加安全感。
然而在詭城,情況卻調轉了過來。
詭城中偶爾有零星亮燈的地方,要么就是規(guī)則建筑,要么就是有大恐怖存在的店鋪。
對于普通人來說,屬于最危險的地方。
而黑暗中,雖然也不安全,但好歹能活下來。
不過這些跟方士都沒關系。
因為他眼前巷子一側的槍店,可謂是燈火通明!
不光屋內有燈光,外面也有射燈,將懸掛的紅旗照亮。
一隊又一隊的動員兵在店里走進走出,輪番休息。
跟特么夜市一樣!
相比起來,開心便利店內微弱的燭光就顯得那么暗淡。
在大兵的護衛(wèi)下,方士來到了開心便利店門口。
店里雖然有燭光,卻也只能看清門口,里面依舊是昏暗無比。
看不清狀況。
老西已經(jīng)守了一天了,但精神還算良好。
看到方士過來,當即從搖搖車上下來。
敬禮說道,“指揮官,經(jīng)過我的觀察。”
“可以確定,這家便利店內有種特殊立場,外來光線無法穿透。”
“只有處于店內的物品,才能跟立場共存。”
老西的話雖然說的拗口,但方士大概聽明白了。
說人話就是店里的規(guī)則能吞噬外來燈光,便利店自成一個小空間。
只有進到這個小空間里面,外面的東西才能發(fā)揮作用。
規(guī)則的常規(guī)手段罷了,不值一提。
如果不是害怕提前驚動大怪,方士早就讓工程師過去刷漆了。